8月28日下午,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召开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全面推进依法办学、依法治校工作持续加深理论基础。学院党委委员、副院级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党支部书记参加学习,学院党委书记姚刚主持会议并讲话。受省委教育工委指派,齐齐哈尔大学宣传部副部长何强、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宣传统战部负责人赵琪、齐齐哈尔工程学院宣传统战部副部长王倩列席旁听了会议。
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党委副书记许颖、常务副院长孟凡林分别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依法治校,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作重点发言,中心组其他成员作交流发言。
发言人员一致认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教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大政治任务。坚持依法治校、建设法治校园,必须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校园落地生根,必须引导师生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抢抓普法契机,全面加强学院内法治工作,引导全院师生培养法律思维,提升法治素养,培育法治精神。在校园内开展依法育人、依法管理。树牢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想,全面提升学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学院党委书记姚刚作《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提升依法执政能力》专题讲话。他表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中国共产党探索法治建设的重大成就,是进一步做好法治建设的行动指南,是我们党对法治建设经验的高度凝结与升华,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执政理念深化的集中体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创新发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中国新航程,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保驾护航。全院干部要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精神,并做好贯彻落实。
姚刚书记强调,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始终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化解风险的能力,因此要具备七大法治思维,即规则思维、合法思维、程序思维、权利义务思维、权力监督思维、权力责任思维、治官治权思维。基于法治思维,遵守目的合法、权限合法、内容合法、手段合法、程序合法等五项要求,并在整个决策、执行和解纷的过程中随时和不断审视行为是否遵守和符合这些要求。
姚刚书记要求,参学人员要发挥“关键少数”作用,提升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他分别从加强学习教育,增强法治素养;完善制度保障,增强法治能力锻炼;坚持科学有效地决策,强化法治意识;建立考核体系,检验法治能力成效;优化选人用人识别,考察法治综合能力等五个方面进行详细阐释。
会议结束后,齐齐哈尔大学宣传部副部长何强、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宣传统战部负责人赵琪、齐齐哈尔工程学院宣传统战部副部长王倩,按照《黑龙江省高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席旁听办法(试行)》的要求,对2024年以来学院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情况的相关材料进行查阅,并对制度落实的规范性、会议记录的完整性等给予充分肯定。